牧者的話 黎木
黃金冒險8291號 (1982~1991)
1982年,我們夫妻二人結婚不到兩個月,帶著兩個行李從馬來西亞來到筲浸恩堅事奉(耀浸)。馬來西亞沒有冬天,第一個功課,就要學穿包著臃腫寒衣。如是者,光陰10年。
黃金冒險9197號
1991年,為了向母親傳福音,和帶領我的父親重返教會生活和還福音的債,我回到大馬的在東浸牧會。我的兩個心愿都得償所願,父親回到教會聚會了,我向母親傳福音,她經常與我一起禱告,至於是否真正得救,等到我回到天父面前時候,我第一眼要看的,就是我的母親是否也在天家,如是者,光陰7年了。
黃金冒險9708號
1997年,年紀略過四十歲吧,黎師母說,這是中年危機,為甚麼是危機,因為我再一次思考事奉方向,我明確知道神有引領帶領,我重返香港牧會,帶著妻子還有10歲的女兒慧和7歲的男孩阿一,來到懷浸牧養教會,如是者,光陰12年。
黃金冒險2008號
2008年,有領受離開牧養12年的懷恩,我和教會溝通清楚,我離開懷恩,不是因為和教會的領袖執事彼此不和的人際關係;相反的,我們的關係一樣美好。我離開是讓自己的事奉在最後一棒中,祈求一個新的事奉模式,新的挑戰,新的服事,新的群體。至於我去哪里?我也不知道,我等候主的引領。
本會前任鄺木邀屢次叫我到美國跑一趟觀摩教會,我沒有去,這次,既然離開懷恩,暫時還沒有確定到那一間教會事奉,沒有理由不去看看我的牧長,請教他,也請他為我祝福,我就自費去一趟吧。
◇ 第一站聖地牙哥教會,這教會成立三年,沒有牧者,由西人教會支持一年經費,是宣教的禾場,宣教牧養開荒向華人傳福音的教會。
◇第二站留在三藩市,到華人浸信會講道,這也是牧長給我的安排。
一直到現在,我的負擔是牧養發展教會,不要以為我要到要美國了,我還在等候主的引領,若是沒有主的吩咐,我不會離開香港,牧養了22年的禾場,若由主的印証,天涯海角都要去。
主,我在這里,差我,主耶穌基督,憐憫我。
這是我的禱告,也請你們為我禱告。
2008年5月8日星期四
will 遺囑 平安紙
Dated this day of 2008 WILL of XXXXX
THIS IS THE LAST WILL AND TESTAMENT of me, [English Name] (Chinese Name)(holder of Hong Kong Identity Card No. ) of [Address] Hong Kong.
1. I HEREBY REVOKE all Wills, Codicils and other testamentary dispositions at any time by me heretofore made.
2. I APPOINT my husband (wife), [English Name] (Chinese Name)(holder of Hong Kong Identity Card No. ) of the same address of me as aforesaid to be the sole Executor of this my Will.
3. I DECLARE that I am domiciled in Hong Kong and this Will shall be construed according to the laws of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4. Subject to payment of all my debts and funeral and testamentary expenses (if any), I GIVE DEVISE AND BEQUEATH all my estate interests and benefit in both real and personal properties whatsoever and wheresoever including any interest and benefit which I am entitled as beneficiary unto my husband ( wife), the said [English Name] (Chinese Name) absolutely.
IN WITNESS WHEREOF I have hereunto set my hand this day of 2008.
SIGNED by the above-named Testator, )
as his last Will after )
the same appeared to be perfectly )
understood and approved by him in the )
presence of us all present at the same )
time who in his presence at his request )
and in the presence of each other have )
hereunto subscribed our names as )
witnesses. )
THIS IS THE LAST WILL AND TESTAMENT of me, [English Name] (Chinese Name)(holder of Hong Kong Identity Card No. ) of [Address] Hong Kong.
1. I HEREBY REVOKE all Wills, Codicils and other testamentary dispositions at any time by me heretofore made.
2. I APPOINT my husband (wife), [English Name] (Chinese Name)(holder of Hong Kong Identity Card No. ) of the same address of me as aforesaid to be the sole Executor of this my Will.
3. I DECLARE that I am domiciled in Hong Kong and this Will shall be construed according to the laws of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4. Subject to payment of all my debts and funeral and testamentary expenses (if any), I GIVE DEVISE AND BEQUEATH all my estate interests and benefit in both real and personal properties whatsoever and wheresoever including any interest and benefit which I am entitled as beneficiary unto my husband ( wife), the said [English Name] (Chinese Name) absolutely.
IN WITNESS WHEREOF I have hereunto set my hand this day of 2008.
SIGNED by the above-named Testator, )
as his last Will after )
the same appeared to be perfectly )
understood and approved by him in the )
presence of us all present at the same )
time who in his presence at his request )
and in the presence of each other have )
hereunto subscribed our names as )
witnesses. )
神
神
‧ 我們教會在年底要搬進新堂,因此,我想和大家一同來思想神的名字,藉此更加認識我們獨一的真神。
第一講:証明神的存在 羅馬一章16~18節目
‧ 神的存在,聖經不是証明神的存在的一本書,而是記載神救贖人類的一本書。
‧ 以色列的始祖亞伯拉罕在吾珥的時候,人人犯罪,神對亞伯拉罕說,離開罪惡之城市,進到應許之地。因此,神救贖人類離開罪惡的啟示就在聖經。
‧ 聖經啟示祂自己,啟示祂的創造,啟示祂向人類的慈愛,啟示人類的墮落,神的救贖。最後,將祂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賜下,為我們人類的罪死在十字架,三日復活,還啟示,祂還要再來。
‧ 我們就是我們中國在上古的時候,記載我們的祖先是相信一位【天】,跟聖經的啟示十分相近,可是,我們的前輩,漸漸將【天】的觀念物質化,後來我們的信仰沒有了,接受了印度的婆羅門教。加上道家的道教,中國人對【敬畏天】的觀念就消失了。
‧ 因此,基督教進了中國,再次介紹基督教,更將中國人對天的敬畏觀念,尋找回來。
‧ 中文聖經對耶和華的稱呼有【神】【上帝】。
×翻譯聖經的人對【GOD】翻譯的原則有三:
1‧無論那一種譯文要符合獨神之原則。
2‧此譯名與原名之字源本意較近;
3‧與當地文化有關係。
因此,在中文的翻譯上,【神】【上帝】之兩個詞語最為接近。
×神的譯名:
‧ 神:說文解義:【天神,引出萬物者也】。
‧ 辭源【天地生萬物,物有主之者曰神】。
‧ 說苑修文篇曰:【神者,天地之本,而萬物之始也。】
‧ 從這幾點來看,假如我們著重的是創造萬物之始,那麼以【神】的譯名較近。
×上帝的譯名:
‧先從【帝】看。【帝】是人間的稱呼,是指王天下者,也就是管理天下的。
‧ 從人來看,【古之王天下者,恆以其才力首出,為群眾所推仰(見辭源)】。
‧ 【上帝是天上的地,是指權力能管理天下者。】
×因此,這兩個詞的選擇,就在以下的狀況之下,作了選擇:
‧ 好像山東、兩廣有一些不甚合宜的【地方神祇】,稱作為【帝】;同時在浙江一帶也有一些部頂合宜的【地方神祇】稱為神。因此,聖經在中國大陸翻譯【GOG】為中文的時候,到底用【上帝】【神】,就是盡量避免與地方神祇混為一談。
地方---------地方神祇--聖經翻譯
山東、兩廣---帝------------神
浙江----------神-----------上帝
‧ 天主教就沒有這個問題,故此,天主教就用【天主】。
‧ 近代的新譯本【用上主】。
‧ 到底有沒有神,答案很容易,有(有神論)、沒有(無神論)、不知道(不可知論)。可是再問下去,為甚麼有,很難得到滿意的答案;為甚麼沒有,也是得不到滿意的到案。
‧ 祈克果說,証明神的存在,很難,証明神的存在,更難。
‧ 証明存在的東西,不容易,可是,存在的東西,証明不存在,就很難了。
‧ 証明殺人,很難;但是殺了人,証明沒有殺人,更加難。
‧ 所以,我們向人傳福音的時候,許多人說,証明給我看,我們很難証明,
‧ 聖經從來不証明神的存在,因為,神的存在的目的不是需要証明,是需要信仰和歸回上帝。証明上帝是很不恭敬的態度,你可以向你的爸爸說;請你証明你是我的爸爸,只有迷失了父親,迷失了孩子,想找回來,才需要証明。假如神可以証明,我們就比神大。我們只能看見神的痕跡,看見一些神的工作,才能認識神,並且需要用心靈和誠實來認識敬拜神。
‧ 假如要証明神的存在,羅馬一章可以看見三個途徑,其實還有許多途徑認識神,我們時間的關係,只是看羅馬書一章。
(1) 神的忿怒:道德心(18節):
‧ 康德【心中的道德律】。這個世界為甚麼還有盼望,因為是神將道德放在我們世人心裡。甚麼是道德心,比如我選擇舉手,沒有道德的意義;可是我向著你手指指,你就不害怕。因此,我們每一個人活在一個世界的兩方面,一個是我的世界,一個是祂的世界。道德。我的世界和祂的世界一樣。我們遵行了祂的道德。【祂】【神】【上帝】主宰這個世界。
‧ 我的世界和祂的世界不一樣,心中就不快樂。
‧ 我的世界和你的世界一定不一樣,人為甚麼紛爭,就是我們沒有按照祂的道德來行走。
‧ 因此,道德律讓我們知道有一位上帝;我們做錯了,良心會責備我們,若不是有一位主宰在管理,世界上的法律是很難同一的。
‧ 因此,我國孔子提倡的倫理標準,漢摩拉比的法典,摩西的十誡,都是一致的。
(2) 明在人心(宗教)(19節)
‧因此,禮拜天上教堂的本身就是有道德的意義‧
‧ 鄧小平訪問美國,有人問鄧小平,你身為中國領導人,你給自己多少分;鄧小平:我不知道,可是上帝知道。
‧ 毛澤東:人定勝天。
‧ 馬克思:書台有聖經打開。
‧ 籃球隊員:在死者靈前上香。
‧ 叫錯人:如:00年:秋林在巴士站,拖一個女人的手;以為是黎崇一。
‧ 我們中國人說,聚頭三呎有神明。
(3) 所造之物《神的創造》。
‧ 在第四世紀,亞里士多德已經告訴我們,從宇宙的次序的存在,我們可以看見神的存在。
‧ 可以從我們日常生活看見,神的存在。比如,誰都知道人是有父母生的,父母為父母所生,一直推上去,一定有一個不為所生的。
‧ 現在我們看見的,都是後果,每一後果一定有前因,前因又是另一個前因的果。世界上一定有一個無因之因,無因之因就是世界的根源,就是永恆的神的。這位神就是這個世界完滿的設計者。
‧ 1614-1687年,摩爾‧亨利問一個問題,【為甚麼人的腿的手指是3節,而不是2節或4節?是不是3節比2節或4節更好?為甚麼長在前面的牙齒比較尖,可以咬斷食物,後面的牙齒比較平,容易磨碎食物?這一切不是愚笨的奏合,或者漫無目的,是有一位設計者主管和統籌一切。
‧ 錶與製造者:巴萊;假如一個人(從來沒有見過手錶)到沙灘散步,撿到一直錶,打開來看,看見手錶的設計精巧,他會說,這個人真是利害。不會說,這錶是經過萬萬年湊合而成。
‧ 我們教會在年底要搬進新堂,因此,我想和大家一同來思想神的名字,藉此更加認識我們獨一的真神。
第一講:証明神的存在 羅馬一章16~18節目
‧ 神的存在,聖經不是証明神的存在的一本書,而是記載神救贖人類的一本書。
‧ 以色列的始祖亞伯拉罕在吾珥的時候,人人犯罪,神對亞伯拉罕說,離開罪惡之城市,進到應許之地。因此,神救贖人類離開罪惡的啟示就在聖經。
‧ 聖經啟示祂自己,啟示祂的創造,啟示祂向人類的慈愛,啟示人類的墮落,神的救贖。最後,將祂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賜下,為我們人類的罪死在十字架,三日復活,還啟示,祂還要再來。
‧ 我們就是我們中國在上古的時候,記載我們的祖先是相信一位【天】,跟聖經的啟示十分相近,可是,我們的前輩,漸漸將【天】的觀念物質化,後來我們的信仰沒有了,接受了印度的婆羅門教。加上道家的道教,中國人對【敬畏天】的觀念就消失了。
‧ 因此,基督教進了中國,再次介紹基督教,更將中國人對天的敬畏觀念,尋找回來。
‧ 中文聖經對耶和華的稱呼有【神】【上帝】。
×翻譯聖經的人對【GOD】翻譯的原則有三:
1‧無論那一種譯文要符合獨神之原則。
2‧此譯名與原名之字源本意較近;
3‧與當地文化有關係。
因此,在中文的翻譯上,【神】【上帝】之兩個詞語最為接近。
×神的譯名:
‧ 神:說文解義:【天神,引出萬物者也】。
‧ 辭源【天地生萬物,物有主之者曰神】。
‧ 說苑修文篇曰:【神者,天地之本,而萬物之始也。】
‧ 從這幾點來看,假如我們著重的是創造萬物之始,那麼以【神】的譯名較近。
×上帝的譯名:
‧先從【帝】看。【帝】是人間的稱呼,是指王天下者,也就是管理天下的。
‧ 從人來看,【古之王天下者,恆以其才力首出,為群眾所推仰(見辭源)】。
‧ 【上帝是天上的地,是指權力能管理天下者。】
×因此,這兩個詞的選擇,就在以下的狀況之下,作了選擇:
‧ 好像山東、兩廣有一些不甚合宜的【地方神祇】,稱作為【帝】;同時在浙江一帶也有一些部頂合宜的【地方神祇】稱為神。因此,聖經在中國大陸翻譯【GOG】為中文的時候,到底用【上帝】【神】,就是盡量避免與地方神祇混為一談。
地方---------地方神祇--聖經翻譯
山東、兩廣---帝------------神
浙江----------神-----------上帝
‧ 天主教就沒有這個問題,故此,天主教就用【天主】。
‧ 近代的新譯本【用上主】。
‧ 到底有沒有神,答案很容易,有(有神論)、沒有(無神論)、不知道(不可知論)。可是再問下去,為甚麼有,很難得到滿意的答案;為甚麼沒有,也是得不到滿意的到案。
‧ 祈克果說,証明神的存在,很難,証明神的存在,更難。
‧ 証明存在的東西,不容易,可是,存在的東西,証明不存在,就很難了。
‧ 証明殺人,很難;但是殺了人,証明沒有殺人,更加難。
‧ 所以,我們向人傳福音的時候,許多人說,証明給我看,我們很難証明,
‧ 聖經從來不証明神的存在,因為,神的存在的目的不是需要証明,是需要信仰和歸回上帝。証明上帝是很不恭敬的態度,你可以向你的爸爸說;請你証明你是我的爸爸,只有迷失了父親,迷失了孩子,想找回來,才需要証明。假如神可以証明,我們就比神大。我們只能看見神的痕跡,看見一些神的工作,才能認識神,並且需要用心靈和誠實來認識敬拜神。
‧ 假如要証明神的存在,羅馬一章可以看見三個途徑,其實還有許多途徑認識神,我們時間的關係,只是看羅馬書一章。
(1) 神的忿怒:道德心(18節):
‧ 康德【心中的道德律】。這個世界為甚麼還有盼望,因為是神將道德放在我們世人心裡。甚麼是道德心,比如我選擇舉手,沒有道德的意義;可是我向著你手指指,你就不害怕。因此,我們每一個人活在一個世界的兩方面,一個是我的世界,一個是祂的世界。道德。我的世界和祂的世界一樣。我們遵行了祂的道德。【祂】【神】【上帝】主宰這個世界。
‧ 我的世界和祂的世界不一樣,心中就不快樂。
‧ 我的世界和你的世界一定不一樣,人為甚麼紛爭,就是我們沒有按照祂的道德來行走。
‧ 因此,道德律讓我們知道有一位上帝;我們做錯了,良心會責備我們,若不是有一位主宰在管理,世界上的法律是很難同一的。
‧ 因此,我國孔子提倡的倫理標準,漢摩拉比的法典,摩西的十誡,都是一致的。
(2) 明在人心(宗教)(19節)
‧因此,禮拜天上教堂的本身就是有道德的意義‧
‧ 鄧小平訪問美國,有人問鄧小平,你身為中國領導人,你給自己多少分;鄧小平:我不知道,可是上帝知道。
‧ 毛澤東:人定勝天。
‧ 馬克思:書台有聖經打開。
‧ 籃球隊員:在死者靈前上香。
‧ 叫錯人:如:00年:秋林在巴士站,拖一個女人的手;以為是黎崇一。
‧ 我們中國人說,聚頭三呎有神明。
(3) 所造之物《神的創造》。
‧ 在第四世紀,亞里士多德已經告訴我們,從宇宙的次序的存在,我們可以看見神的存在。
‧ 可以從我們日常生活看見,神的存在。比如,誰都知道人是有父母生的,父母為父母所生,一直推上去,一定有一個不為所生的。
‧ 現在我們看見的,都是後果,每一後果一定有前因,前因又是另一個前因的果。世界上一定有一個無因之因,無因之因就是世界的根源,就是永恆的神的。這位神就是這個世界完滿的設計者。
‧ 1614-1687年,摩爾‧亨利問一個問題,【為甚麼人的腿的手指是3節,而不是2節或4節?是不是3節比2節或4節更好?為甚麼長在前面的牙齒比較尖,可以咬斷食物,後面的牙齒比較平,容易磨碎食物?這一切不是愚笨的奏合,或者漫無目的,是有一位設計者主管和統籌一切。
‧ 錶與製造者:巴萊;假如一個人(從來沒有見過手錶)到沙灘散步,撿到一直錶,打開來看,看見手錶的設計精巧,他會說,這個人真是利害。不會說,這錶是經過萬萬年湊合而成。
订阅:
博文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