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4日星期二
謙卑的僕人
在舊約,我們常讀到的經文為『受苦的僕人』,指彌賽亞是僕人型的彌賽亞,這彌賽亞就是受苦的基督,是千古的奧秘,是今天理性社會不可能理解的救贖論,這奧秘,以賽亞能今天的基督徒能明白,彌賽亞要以僕人的身份出現,而且更是一個受苦的僕人(以賽亞53:1~3)。
1972年,我參加一個函授課程,讀的經卷就是馬可福音,要背誦的經文,『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馬太二十章28;馬可十章45節)。
聖經涉及『僕人』有關「僕人」、「奴僕」、「管家」的經文,有二百多處(註一)。在主耶穌的教訓中僕人常常被提及,僕人是為別人服務的人(馬太十章24;18:23-25;24:45-51;25;14-46;路加14;17;20;9-18)
(註一)《怎樣作神的僕人》本書引用聖經經文多達二百多處,有關「僕人」、「奴僕」、「管家」盡都蒐羅,是查詢相關主題及經文好用的工具書。
並且僕人也是一個忠心的人,他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神(經文)。
新約作者描述神的兒子,這位彌賽亞住在人的中間,祂成為【服事人的】僕人,
路加及約翰都在記載,當門徒在最後晚餐的時候,門徒又爭論將來主耶穌的國降臨的時候,各人如何佔呢一個位置『是誰為大?是坐席的呢?是服事人的呢?不是坐席的大嗎?』
,主耶穌有教導他們,這一次主耶穌以謙卑的僕人行動教導他們,主耶穌『就離席站起來,脫了衣服,拿一條手巾束腰,隨後把水倒在盆裡,就洗門徒的腳,並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乾。((約翰13:4-11)
)並告訴門徒『然而,我在你們中間如同服事人的。』(路加22:27)
,主耶穌親自為門徒洗腳來提醒門徒,『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馬太20:28)。
主耶穌以服事僕人;愛示範給門徒看;
因此,使徒保羅說:『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二6-8)
僕人的彌賽亞來到世界受苦,並且向我們發出永恆呼籲,『來跟從我,並且背起十字架來跟從我』(路加14:26-27)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
今天,我們這些跟從基督的人,就是基督在世上僕人服事的延續,因此,我們要負起教會職事來服事主耶穌。
結語我喲應用華理克牧師在第卅四天︰真僕人的正確心態來做總結:
1. 多為「別人」設想,少為「自己」打算
謙卑不是小看自己,而是少看自己,也可以說是忘記自己。保羅說︰各人不要單顧自己 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2:4)真僕人不會為了自己的目的,試圖利用神。他們讓神按照祂的目的使用他們。當人們對待我們如同僕人時,我們如何回應他們,就可以檢驗出自己是否有僕人的心志。經上說︰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路。(太5:41)
2.所思所想要像「管家」,不是「當家」
管家是為主人管理產業的僕人。像約瑟,他在埃及被囚時、在波提乏家中,甚至作埃及宰相時,就是這樣的僕人。保羅說︰人應當以我們為基督的執事,為神奧秘事的管家。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林前4:1-2)作為真正的僕人,你必須先處理錢財在你生命中的地位。耶穌說︰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路16:13)在人的生命中,財富最有可能取代神的地位。當耶穌作你的主人時,錢財就應該是你的奴僕。但當錢財作你的主人時,你就變成了它的奴隸。財富本身不算是罪,但不為榮耀神而使用它就是罪了。神常用金錢考驗僕人的忠心,這就是為甚麼耶穌談論金錢比天國和地獄都多的原因。
3.只顧「自己」所作,不看「別人」
所為真僕人是不比較(compare)、不批評(criticize)也不爭競(compete),因為他們埋首於神給他們的工作。保羅說︰不要貪圖虛名,彼此惹氣,互相嫉妒。(加5:26)真僕人不抱怨不公平的待遇,也不捚怨別人不服事。評斷主的僕人並不是我們的工作,甚至受到他人批評時,為自己辯護也不是我們的工作。保羅說︰你…竟論斷…僕人…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羅14:4)
4.知道「自己」身份是奠基於「基督」
僕人因為知道他們是憑恩典被愛、被接納的,便不需要證明自己的價值,反甘願做些有失身份的低賤工作。要做僕人,就要在基督裡認清自我的身份。耶穌給我們做了最好的示範︰耶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且知道自己是從神出來的,又要歸到神那裡去,就離席站起來,脫了衣服,拿一條手巾束腰。(約13:3-4)分別為祂的門徒洗腳。身份與地位對真僕人是沒有意義的,他們在乎他們的事奉是否討神喜悅,他們的忠心是否得著神的稱許。
5.認定事工是「機會」而不是「義務」
僕人志在幫助別人、滿足別人的需要,並且樂此不疲。經上說︰你們當樂意事奉耶和華!(詩100:2)他們知道事奉就是善用人生的最好方式,也知道神必有豐盛的獎賞。耶穌說︰我在那裡,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裡;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約12:26)經上說︰神不會竟忘記你們所作的工,和你們為他名所顯的愛心。(來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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