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5日星期二

謙卑的僕人

在舊約,我們常讀到『受苦的僕人』,彌賽亞是僕人型的彌賽亞,這彌賽亞就是受苦的基督,這是千古的奧秘,是今天理性社會不可能理解的救贖論,這奧秘,是先知以賽亞幫助今天的基督徒明白,彌賽亞要以僕人的身份出現,而且更是一個受苦的僕人(以賽亞五三1~3)。 1972年,我參加一個函授課程,讀的經卷是馬可福音,我背誦經文,『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馬太二十章28;馬可十章45節)。 聖經涉及『僕人』,有關「僕人」、「奴僕」、「管家」的經文,有二百多處(註一)。在主耶穌的教訓中,僕人常常被提及,僕人是為別人服務的人(馬太十章24;十八23-25;廿四45-51;廿五14-46;路加十四17;廿9-18等)。並且,僕人是一個向神家盡忠、忠心的人(民十二7;來三2、5)。 新約作者描述神的兒子,這位彌賽亞住在人的中間,祂成為【服事人的】僕人,路加及約翰記載,當門徒與耶穌基督一起吃最後晚餐的時候,門徒竟然爭論將來在主耶穌的國降臨的時候,各人如何佔一個位置,爭論『是誰為大?是坐席的呢?是服事人的呢?不是坐席的大嗎?』,主耶穌就以僕人謙卑的行動示範。約翰親自眼見主耶穌『離席站起來,脫了衣服,拿一條手巾束腰,隨後把水倒在盆裡,就洗門徒的腳,並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乾。((約翰十三4-11),並告訴門徒,『然而,我在你們中間如同服事人的。』(路加廿二27),主耶穌親自為門徒洗腳來提醒門徒,『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馬太廿28)。 主耶穌以服事僕人的身份,落手落腳做作在門徒身上,保羅十分驚訝,因此說:『祂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二6-8) 救主彌賽亞來到世界,作僕人,為罪人受苦,為罪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並且向我們發出永恆呼籲,『來跟從我,並且背起十字架來跟從我』(路加十四26-27)。主耶穌把『作僕人』與『作門徒』的關係描寫得如此緊密,叫我們明白門徒乃透過服事,使神的福音得以延續。 因此,『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我在哪裡,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裡;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約翰十二26) 所以,『無論何人,因為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裡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不能不得賞賜。』(馬太十42) 請聽,『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不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不做在我身上了。』(馬太廿五35-45) 總結,我們這些跟從基督的人,就是基督在世上僕人服事的延續,因此,我們要負起教會職事來服事。 (註一)《怎樣作神的僕人》引用聖經經文多達二百多處,有關「僕人」、「奴僕」、「管家」盡都蒐羅,是查詢相關主題及經文好用的工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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