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課‧神
經文: 羅馬福音一18~20
18 原來, 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
19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 神已經給他們顯明。
20 自從造天地以來, 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聖經開宗明義說:【起初,神創造天地】(創1:1)
聖經是一本 神說話的聖經。
‧ 神是無需証明的,也無從証明。祈克果【証明沒有神的存在,很難;証明 神的存在,更難。
‧ 若是 人可以証明神的存在,人不是比神更加利害嗎? ‧
*人若以証據驗明的方法去接觸神:
‧好像是用科學研究來看愛情;
‧ 用愛情來判案;
‧ 用望眼鏡去看細菌,用顯微鏡看星球一樣;
‧ 工具使用錯了,就永遠無法得到正確的答案。
‧ 神是不能用這種方法來了解的。
(一) 認識神的存在
18‧真理-真‧公義心:法律、公正
19‧靈性-善‧宗教心:庸基:我們一家在上帝的手中
20‧推理-美‧創造心:宇宙、天空、海、動物、山等
背誦:【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約翰6:14)
‧ 沒有人要求一個人証明他有。因為他的存在已經說明他存在了。
‧ 看到一楝房子,無須證明都相信一定是有人蓋的,否則不會有房子的存在。
‧ 當看到宙萬物的存在有次序的運行著,更叫人不得不相信是有一位造物的主宰-神。
神
‧ 人類與生來都有敬拜神的天性(羅馬1:19);有人卻錯用了此天性,把偶像當作神(羅馬1)。
‧ 惟有認識敬拜獨一的神,才能得滿足,並且在每天生活中都能體驗到 神的存在。
‧ 神改變每一個信靠祂的人之生命,也改善了他們的生活。
‧ 從基督徒生命的改變,可以認知 神的存在是不可懷疑的事實。
鄧小平,共產黨,鬼拍后尾枕,說,三尺頭上有神明-32:00分鐘(YOUTUBE 美中熱綫研討會02)
(二) 認識神是誰
1‧人有限,無法認識無限的神
‧ 傳說希臘有一位很聰明的哲士,可以解決很多的問題,但「神是誰」這個問題,他用盡腦筋也想不通。有一天,他在海濱漫步,看到幾個小孩在沙灘上玩耍,他們在沙灘上掘了一個很深的洞,然後拿小水桶,從海中盛了水倒在洞中。哲士上前問他們玩甚麼?
‧ 小孩回答說:「要將這大海的水倒在這洞中。」
‧ 哲士微笑不語,心中想:「多麼無知的小孩。」
‧ 但轉念一想,恍然大悟:「我豈不像這些小孩一樣無知,想用人有限的智慧去明白無限的神。」
2‧藉神自我啟示認識神(羅馬1:18~20)(聖經:神的自我啟示)
‧ 人憑著有限的智慧,活在局部的時間裡,是無法明白神(井底蛙看天空);
‧ 然而藉著神自我的啟示,才得知祂的部分。
‧ 神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耶和華是我的名,直到永遠。」(出3:14、15)
‧ 祂自己宣告:「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除我以外,再沒有真神。」(賽44:6)
‧ 從神的自我啟示中,我們認知祂是自有永有和獨一的,從始到終,永遠存在的神,祂的名字叫「耶和華」。
(三) 認識神的本性
神太偉大了,相對顯出人類的微小。
我們只能藉著祂自我的啟示,了解其部分本性,而無法了解祂的全部。
1. 神是創造者
世界的形成,生命的源頭,都是由神而來。祂創造天地、萬物,使之各從其類;祂創造日月星辰,使之各從其位。最後祂創造了人,並且賜給人生命和思想,要人管理、享受祂所創造的萬物。人是神創造的最高峰,因為人是照著祂自己形像所造的,同時,神在人的鼻孔吹了一口氣,使人成了有靈的活人。
2. 神是公義者
神的本性是完全聖潔、毫無瑕疵的,祂排斥罪與污穢:「公義和公平是祂寶座的根基」(詩97:2),祂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因為祂是一位忌邪的神。神是光,在祂面前毫無黑暗(約壹1:5),所以罪惡無法隱藏。神又是公義的,凡是有罪的,祂必追討審判(出34:7)。
3. 神是愛
神自我宣告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且豐盛的慈愛和誠實。」(出34:6)神在祂所創造的萬物中,最愛的乃是人,正如父母愛子女一般,甚至超過。神免費賜給人類一切的需要,諸如:空氣、陽光、雨水,和各樣的福氣。聖經說:「遍地滿了耶和華的慈愛」(詩33:5)
(神是聖潔的、神是平安的來源、創造者、賜福者…….)
結語
神的存在是不容懷疑的,藉著祂自我的啟示中。
我們知道這位神是獨一創造世界與人類的主宰。
神充滿了愛,對人類好像父親愛孩子一般,賜給人類切所需。
祂希望人類與祂有交往,並與祂分享祂一切的豐富,因為人類乃是由祂而來的。
問題討論
1. 如何知道神的存在?
2. 神是誰?
3. 神與人類的關係如何?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